一、正确认识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在产品外包装左上角标有蓝帽子标志。
当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功能共有二十七项: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促进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祛痤疮、去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二、如何识别假保健食品
方法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只能宣传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能用于治疗疾病,凡是声称能治疗疾病的,千万别信。
方法二:我国所有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应有 “卫食健字 (××××)第××××号或国食健字G××××××××”的批准文号。并且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的数据库进行查询。
方法三:仔细看选购的保健食品外包装盒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并且清晰可辨,应警惕有些普通食品模仿保健食品标志。同时还要看其外包装盒、说明书上所标注的保健功能是否与广告宣传的功能一致,如不一致即为夸大宣传或假冒伪劣产品。
方法四:不管保健食品广告采用什么形式进行宣传,都必须注明有“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这一忠告语。
方法五:人群的机体差异很大,不要相信广告里的绝对性用语,不要轻信他人的证言,一些商家擅长的营销手段就是采用个别案例作为普遍现象广为宣传。
方法六:如在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是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推荐的产品,一定是假冒宣传。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上述部门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方法七:不要轻信“穿白大褂”所谓专家对保健食品的宣传。他们不一定是医务工作者。
方法八:广告宣传无可厚非,但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表示,严禁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
方法九:不要盲目相信产品上的百分比。比如吸收率、沉积率、使用率、有效率、治愈率等。
方法十:不要轻信有的《电视直销》栏目中没有批准文号的所谓 “保健食品”的宣传,现代电脑技术可以任意改变屏幕中演员的高、矮、胖、瘦、美、丑。
三、消费者要树立维权意识
消费维权是科学消费的重要保障,消费者在保健食品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凭证),以便当自身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有据;要善于参与监督,识别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保健食品市场环境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