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强化年报工作部署,全面推行自主年报制度,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动企业年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应年报企业60117户,已年报5080户,企业年报率达8.45%。
一、强化安排部署,下好年报“先手棋”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相继下发了相关工作文件,及早部署年报公示工作;及时调整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减少办事人员流动和聚集,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时间、内容、方式等进行重新强调、部署,确保疫情期间年报报送“不断档”。二是建立企业年报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年报一户,销号一户,真正做到底子明,数字清。
二、强化宣传引导,打好年报“基本功”
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年报填报指南,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即时答疑、通过OA内网发送年报催报短信、通过电话不定期进行年报催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宣传,同时,提醒企业正确填报新增事项,突出休眠企业、上年新办企业两类重点,指导企业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避免信用受损。
三、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唱好年报“重头戏”
一是定期总结以往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要求各旗区对本辖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别处理,全面准确核实企业年报基数;二是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对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主动加强与企业的电话联系,掌握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情况。三是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的企业进行梳理,建立台账,为下一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工作做好准备。
四、强化不定期通报,当好年报“监控官”
继续实行不定期通报制,通过通报倒逼年报工作进度。市局根据年报进展不定期进行通报,推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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