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新闻动态-工作动态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大举措扎实推进疫情期间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20-03-11 16:43   字号: 下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强化年报工作部署,全面推行自主年报制度,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动企业年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应年报企业60117户,已年报5080户,企业年报率达8.45%  

    

  一、强化安排部署,下好年报“先手棋”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相继下发了相关工作文件,及早部署年报公示工作;及时调整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减少办事人员流动和聚集,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时间、内容、方式等进行重新强调、部署,确保疫情期间年报报送“不断档”。二是建立企业年报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年报一户,销号一户,真正做到底子明,数字清。  

    

  二、强化宣传引导,打好年报“基本功”  

    

  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年报填报指南,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即时答疑、通过OA内网发送年报催报短信、通过电话不定期进行年报催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宣传,同时,提醒企业正确填报新增事项,突出休眠企业、上年新办企业两类重点,指导企业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避免信用受损。  

    

  三、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唱好年报“重头戏”  

    

  一是定期总结以往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要求各旗区对本辖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别处理,全面准确核实企业年报基数;二是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对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主动加强与企业的电话联系,掌握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情况。三是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的企业进行梳理,建立台账,为下一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工作做好准备。  

    

  四、强化不定期通报,当好年报“监控官”  

    

  继续实行不定期通报制,通过通报倒逼年报工作进度。市局根据年报进展不定期进行通报,推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持续发力。 

附件 : 

版权归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发
版权所有: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0477-8114010 蒙ICP备19004506号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30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20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