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三项新规,近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对“严违名单”的列入程序、职责分工、信息公示、事后监管、移出解除等环节进行了详细梳理,形成了一套体系严密、规则合理、惩戒和激励并重的信用监管体系。
一、 组织有力 建立了清晰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开展部署。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3项新规的专题讨论会,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3项新规进行了解读,并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及建议。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信用监管科牵头,执法办案、法制审核和业务主管机构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以信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业务条线具体负责的分工体系。
二、 依法审慎 建立了清单式事项管理制度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情形法律责任清单》,将各领域的违法情形进一步明确,梳理整理出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依据7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25条、质量安全领域11条、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9条,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领域19条,其他市场监管领域23条,便于执法办案科室对照此清单把握列入标准。
三、环环相扣 形成了严谨规范的工作流程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指引的出台,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全市信用监管和信用修复的标准,细化了具体流程,厘清了关联关系,明确了责任分工,从总体环节程序上明确了“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做到全程闭环,对下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高质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网站标识码:1506000020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