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范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市市场监管局3个督查小组于8月16日-25日对准格尔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达拉特旗“电梯质量安全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
电梯安全方面。突出电梯使用、维保环节,重点围绕电梯超期未检,急紧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不能有效使用,维保单位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急修式维保”、“代替签字”虚假维保行为等典型问题开展督查;城镇燃气安全方面。突出燃气经营、输送环节,重点围绕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和翻新“黑气瓶”等典型问题开展督查。
督查小组共检查企业26家,发现问题隐患86条,其中管理类问题46条、设备类问题34条,人员类问题6条。从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部分企业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实、隐患排查不细不彻底的问题。各督查小组已将相关问题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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