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相关工作,12月13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工作人员在乌审旗市场监管局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培训会,会议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企业从业人员与属地监管人员共201人参加培训。会议由乌审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田广荣主持。
会上,市局餐饮科对《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及国家、自治局文件精神进行深刻解读,落实“两个责任”必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同责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工作。
会议明确了属地管理的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通报企业问题和提升监管效能;企业主体责任主要有开展包保督导、督促整改问题和倒逼落实责任。
会议强调,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明确配备条件和任职资格。二是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具体职责和相应制度机制。三是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食品安全总监每周排查风险、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汇报工作群,并形成相应的记录、报告、纪要。四是明确相应保障措施。要求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发现有潜在风险时,有权提出否决建议;要求企业组织培训;建议企业提供相应保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五是明确相应法律责任。规定企业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情形和相应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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