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日常监管有机融合,压实责任、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以高标准、严要求促真抓实干,全力助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对照标准,推进农贸市场示范创建工程。按照《鄂尔多斯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工作要求,针对各旗区农贸市场现状,草拟《东胜区农改超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加工园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性文件,指导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整体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督促指导东胜区、康巴什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升级改造工作。
巩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统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鄂尔多斯建设。制定形成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专班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压实各方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推动创建工作。按照“市级统一规划设计,旗区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原则,采用分时段、分批次、分标段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基础设施(食品加工园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基础设施质量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
支持发展,激发民营企业经济活力。出台《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奖补104户贯标认证企业1787.37万元;奖励42个标准化项目195.3万元。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系列支持政策,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量质齐升工作目标。全市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281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3件,4家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活动12次,服务136人次,为2家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件,融资金额1.36亿元。
包容审慎,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政策措施审查工作,全市共审查增量文件47件。开展组织开展“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专项行动;将399户“三新企业”纳入“沙盒”范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66起轻微违法行为依规免予行政处罚;常态化开展修复工作,为26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聚焦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涉企收费重点领域,部署开展转供电等专项整治,清退多收价费277.69万元。
释放动力,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等奖项评选,目前辖区内有5家企业获得主席质量奖,1家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修订《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第八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4家企业获评并分别获得质量资助资金50万。聘请质量专家为全市列入质量奖培育目录的企业围绕卓越绩效进行授课,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倡导文明,推进“暖城阳光餐饮工程”。以各类餐饮单位为重点,广泛开展“反对浪费 崇尚节约”“光盘”等文明餐桌行动,引导和鼓励更多市民群众成为文明行动的实践者和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赴北京、杭州等地考察学习,对标先进,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技术,实现“阳光厨房”和“智慧监管”全覆盖,餐饮服务单位全量食品安全数据信息和食品加工过程面向社会公众实时公开,竭力解除人民群众的餐饮安全忧虑。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创建机制,积极履职尽责,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常态化、高标准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力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干净整洁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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