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高度重视,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主题宣传活动,把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活动计划,精心部署实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积极宣传,推进普法工作落实。一是通过市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机关LED屏幕、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挂图海报等方式,定期推送民法典解读等相关内容,通过典型案例普及民法典知识,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引导、法治实践体验等多种手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难题,不断提升自身用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外部宣传,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中,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立法目的,并就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积极引导群众培养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统筹规划,形成长效学法机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宣传月”法律知识测试活动,确保应测尽测、全员覆盖。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普法宣传融入市场监管工作实践,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涉及我局主责主业的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网站标识码:1506000020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