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16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为期4天的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了全系统2021年以来办结的96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其中,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案卷21卷,占到本次评查总数的21.9%。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法制审核人员和知识产权领域执法骨干共28人参加会议。
本次被评查的知识产权案卷整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一是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未注明执法人员核对原件情况;证据为影像资料、网络截图等的,缺少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情况说明;个别询问笔录未记载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无核查人员执法证号记载。二是个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在法定期限内送达,有的案卷中送达文书中未注明送达时间和送达人;部分行政处罚案卷缺少整改情况材料,个别案卷有没收情形无没收物品的处理情况材料。三是内部审批表填写不规范,存在法律依据未引用到具体的条、款、项,栏目填写不全面、审批人签名不规范等情况;有的行政处罚案卷集体研究记录过于简单,无审委会成员的具体意见;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不充分,无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和当事人陈述、申辩采纳情况的说明。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活动的开展,达到了三个目的:一是查漏补缺。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理清2021年以来全系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现状,摸清“家底”,了解存在的不足之处,明确今后改进方向,补齐短板。二是挖掘典型。树立、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执法思路、办案经验。三是取长补短。全体参评人员通过参与评查细致了解案卷办理审查标准,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以评促改”目的,加快推进鄂尔多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区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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