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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抓实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治

来源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 : 价格监督检查局创建时间 : 2023-09-11 09:29   字号: 下载:

  2023,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紧盯旅游市场价格乱象和突出问题,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全市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政策解读暨提醒告诫会,向经营者明确应当积极履行的义务和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市旅游行业协会代表、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住宿、旅行社、特产连锁经营等行业10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同时,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步骤,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责任,坚持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重拳整治扰乱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突出重点。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督导检查组,深入东胜区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杭锦旗等,对景区景点和旅游购物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检查组围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门票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与景区周边商店、餐饮门店、酒店等明码标价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和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的行为,是否存在向消费者强制代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是否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落实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等。截至目前,累计向旗区市场局反馈问题线索33条,要求按期整改落实,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严格执法。全面加强对辖区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价格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文旅、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工作,有效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检查旅游景区景点、餐饮住宿单位、特产店等市场主体2002家,对检查发现景区景点及周边明码标价不规范以及政府优惠政策公示不全的行为现场督促整改,对个别经营者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累计查办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违法案件9起,收缴罚没款1.8万元,全市旅游行业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 

  强化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向市场传导压力,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同时,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引导广大经营者积极履行规范价格行为的主体责任,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法经营,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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