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退热止咳、抗病毒等类型的防疫药品和体温计、N95口罩等防疫器械的价格、购销存记录、资质证明以及是否销售假劣药品、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等内容。对部分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企业防疫药械库存情况进行了摸底,我旗防疫药械供应充足且药品经营企业不存在随意关停现象,能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防疫药械的购买需求。截至目前,共检查药械经营企业20余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
下一步,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部署,加大涉疫药械价格和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推动此项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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