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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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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局201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0
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根据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以围绕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坚持以各种载体为依托,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目的,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员为成员的“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目前,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上报等,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全年工作部署和内部各科室半年、年考核,坚持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做到了人员、职责、制度、经费四落实。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梳理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了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并在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开。 (三)强化培训、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主办的“政风行风热线”、“民主评议”等活动,以此密切与群众的关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截至目前已累计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政务信息400余条;四是利用手机平台、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平台 我局现已建成的政务网站(www.ordosfda.gov.cn)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数据查询等内容,该网站有专人维护,内容定期更新。现在建的“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将实现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过程处理。 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我局所承担的四品一械(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通过多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了政务信息。 (一)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开展了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活动,加强与基层群众的交流互动,努力把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政策咨询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畅通举报投诉电话。在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四品一械的投诉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已受理各类问题共计42件,已全部给与答复。 (三)及时通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过网站、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及时向广大市民通报了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及时对市长热线系统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处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市长热线中相关问题8条,已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回复。 (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问题胶囊”相关情况。“问题胶囊”曝光后及时将上级有关部门的查处结果、市内各旗区的查处结果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并将涉及的相关产品信息在门户网站上给与公布。 五、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2012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发挥政务公开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 (二)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一是要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发布相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相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对称。二是要继续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方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强化舆论监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三是要对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完善板块建设,充实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公开公示力度。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力度。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在关键时间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每次执法检查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全面向全社会公开;对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负责的行政审批内容、对象、过程、结果全部及时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大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工作办事公开的监督、指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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