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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鄂尔多斯市食盐生产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21-09-27 15:54   字号: 下载:
       为进一步加强获证食盐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2021917日至20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组对鄂尔多斯市开展食盐生产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深入内蒙古北大池湖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资料审查,记录检查、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并指导食盐生产企业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产品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盐可追溯。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协同属地监管局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在今后的工作中,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把食盐作为重点监管品种,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食盐生产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盐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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