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鄂尔多斯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内蒙古百联百胜金宸国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酱牛肉(生产日期为2021-12-19),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标签不合格的问题
(一)鄂尔多斯市金宝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仟仟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麻花(生产日期为2021-12-01),标签-产品标准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内蒙古百联百胜金宸国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榆林市东方红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家砭分公司生产的吴堡张家山手工空心挂面(生产日期为2021-11-10),食品标签-净含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三)内蒙古七彩草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武川县禾川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塞北农家精莜面(生产日期为2021-08-13),食品标签-质量(品质)等级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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