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报告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冬
2024年1月
2023年2月,按照市局党组分工,我协助主要领导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和质量发展工作。2023年10月,领导班子重新调整分工,我协助主要领导分管政策法规、特种设备、执法稽查、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等科室和审评查验中心、特设服务中心工作。一年来,在局党组统一部署和坚强领导下,按照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同分管科室和中心的同志们共同努力、扎实推进,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分管领域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我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分管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自治区“两件大事”持续开展相关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交流学习与专题研讨,切实提升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努力做到以政治理论指导工作实际。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圆满完成县处级干部各类学习任务。二是扎实做好问题调研工作。按照主题教育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工作要求,结合分管领域,围绕基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能力提升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5条,形成调研成果转化清单3个,为解决基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能力提升问题作出有益探索。三是始终坚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一线推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以来,围绕特种设备、执法办案、价格监管等分管领域,结合守护安全底线、提升执法效能、保障市场价格稳定等工作,深入全市9个旗区开展现场检查30余次,推动相关领域工作取得实效。
二、具体业务工作情况
(一)政策法规及依法行政方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履职履责,依法开展行政监管及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创建。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查涉法合同52件,审查行政文件26件,出具文件合法性说明26份。强化执法监督和规范,开展2023年案卷评查工作,对全系统2021年以来办结的96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6次。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在官网设置“法治政府”专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治政府建设、民法典宣传月等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及考试,参学率和参考率均达到100%。组织人员参加全区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和全区“两品一械”药品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并荣获优秀组织奖。整理2021年以来八五普法工作佐证资料,顺利通过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
(二)特种设备监管及安全生产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重要原则,坚持风险防控+精准管理的监管模式,以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落实“清仓见底、精准登记、智慧化监管全覆盖”三项目标为导向,扎实开展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等重要行动,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单位241家,排查安全隐患1040项,完成整改987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向旗区发出督办函12份,约谈检验检测机构3家,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6起,有效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
(三)执法稽查工作方面。围绕食品安全、衣食住行、铁拳行动等重点整治方向,持续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全市共查办各类案件2648件,收缴罚没款1541.66万元,案件数较上年度增长27.61%。其中食品安全领域案件方面,全年完成普通程序食品案件1082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食品案件9件。在重要民生商品监管执法领域,组织开展“衣食住行”领域“铁拳”整治行动,查办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案件1302件,涉案产品货值金额达261.91万元。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稽查行动,给予有关市场主体警告的行政处罚60起,公布典型案例12起。组织开展整治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检查加油站403家,检查加油机705台,发现加油机作弊线索9条,已立案调查6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5件。
(四)价格监管工作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价格监管各项决策部署,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的公告》,建立鄂尔多斯市《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试行)》,持续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教育医疗领域收费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等专项行动,组织21家市本级行政机关和561家学校开展收费自查自纠,检查水电气暖、交通物流等公用企事业单位373家,开展教育医疗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组织召开全市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政策解读暨提醒告诫会,部署开展旅游市场和重要节假日、重大赛事期间的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工作,有效维护全市节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秩序。2023年以来,全市共查办水电气暖、交通物流、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价格违法案件330起,已结案325起,责令退还不合理收费514.7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8.19万元,罚款109.97万元,全市价格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市场价费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工作受到自治区局高度认可,并专门发来表扬信。
(五)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扎实开展全市竞争执法行动,组织旗区互查互学执法9次,办理反法案件47起,罚款63万元。1起案件入选全区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向自治区局上报垄断线索2条。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下发清理工作提示函3份,梳理政策措施73件,废止文件1件,修改文件1件,审查增量文件76件,出具审查报告3份。在全区率先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邀请武汉大学竞争法学研究中心专家,抽查政策措施109份。切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联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传销行动2次,向公安局机关移送涉传线索1条,帮助公安机关破获9000万元互联网传销大案。积极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18家。推进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整治,正在办理2起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六)广告监管工作方面。强化广告宣传监测监管,监测传统媒体广告34896条次、2043条,检查房地产企业、药店、医疗机构等主体161家,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荣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参加整治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和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开展广告助农共富活动,协调广告单位免费创作助农广告作品17个,其中一个被自治区局评为优秀助农广告。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助农广告进行免费展播,展播时长近105小时,7565条次,帮助农牧民及涉农涉牧企业实现增收。2023年,全市查处办结广告案件41起,罚没款31.83万元,一起案件在全市案卷评查中获评优秀案卷,部分案件入选全区广告典型案例,广告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七)人才培养工作方面情况。围绕提升基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能力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能力,全年举办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和重点企业安全人员讲座培训24次、特设半月堂”专题培训9期,特种设备领域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业务培训班等13次,全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暨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培训1次、全市特种设备“助企纾困 共守安全”公益大讲堂、特种设备安全宣讲进企业10次、城镇燃气领域及危险化学品领域“两个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培训11次,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1次,有效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相关企业的履责能力,进一步推动全市市场监管人才专业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市特设监管人员能力水平。
三、廉洁自律方面有关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学习,坚守廉洁红线。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带头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立足工作实际,强化廉洁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今年以来我分管的科室基本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因此,我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及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问题,对本人及分管科室相关执法人员多次提出要求,并配合派驻纪检组加强监督,切实防止在行政执法办案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三是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影响,不断增强廉政、勤政意识。认真履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没有违规用公款为自己购买住房,没有借任何名义公费旅游、奢侈浪费,没有利用公款参与各类高消费娱乐活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以身作则,坚定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市场监管干部。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以来,虽然与分管科室同志们一道,立足职能,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如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还存在不深不透现象,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实践方面还有差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效能仍需进一步提高等。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自身政治能力建设水平,始终坚持用党的政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竭尽所能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是持续提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成效,深入推进“风险管控+精准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三是持续强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力度。要进一步推动全市系统在衣食住行、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等方面提升执法办案效能,着力整治一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查办一批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案要案,真正做到查办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