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地区餐饮食品安全,重点加强农村学校、托儿所、小饭桌等场所餐饮食品安全管理,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一次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防止发生农村群体性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保障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次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摸底排查,实施备案。对辖区流动厨房、包办饭店、厨师帮厨等多种形式农村牧区集体聚餐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要求10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要申报和登记备案,聚餐举办者或承办厨师原则上应提前3天将举办时间、餐次、地址、参加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所在地乡镇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备案。二是提前介入,排查隐患。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牧区集体聚餐,举办者须提前3天向村委会申报备案,村委会信息员向我局监管人员报告,监管人员提前介入对农村牧区举办宴席菜谱、食品原料采购、加工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流动厨师培训及健康体检、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菜谱审查,发现问题督促宴席承办者及时整改。三是强化培训,广泛宣传。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了解,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在食品网络监管中的作用。四是加强指导,强化监管。对农村自办宴席加工场地、卫生条件、清洁消毒、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实行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经营者做好宴席场所清洁和餐饮用具消毒工作,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本次农村餐饮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中共排查餐饮服务单位1032家、出动监管人员2144人、执法车辆817车次、发现风险隐患166条、处置风险隐患166条、下发责令整改书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