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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场监督管理局圆满完成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20-07-03 16:27   字号: 下载: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模式、多措并举,持续推进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实现有序复工复产与年报公示工作“两不误”。截至630日,全市应报企业59111户,实报54025户,企业年报率达到91.40%,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自治区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安排部署,领导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分管局长亲自抓,具体落实年报目标工作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现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更好信用监管服务。 

  二是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舆论氛围。多渠道发力,广泛宣传年报知识,通过市场主体门头电子屏、传统媒体、出租车滚动屏、12315活动宣传、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企业年报联络员群发布年报公告,在宣传内容上告知市场主体年报时限、操作流程、未履行年报义务和弄虚作假的后果,强化宣传效果。以拨打电话为抓手,全方位指导,解决年报难题,让企业依法自主年报,确保疫情期间年报“不断档”。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驱动责任落实。利用电话进行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工作督导检查,对年报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对各旗区局实行年报周通报制度,对落后旗区进行约谈。 

  四是定期查询进度,稳健有序推进。定期查询企业年报进度,查看未年报企业信用信息,及时通知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督促其尽快完成年报并告知移出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方法,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依法认真梳理,规范“僵尸户”清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局文件要求,对全市范围内连续两年未年报且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积极引导其依法注销。同时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调查取证后,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深化提升,再接再厉,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积极督促企业履行好法定义务,为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为今后年报工作做好必要准备,为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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