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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诚信建设工程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部门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 : 信用监管科创建时间 : 2024-05-06 15:01   字号: 下载:

  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部门闻令而动,将落实诚信建设工程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面推进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信息归集公示,夯实监管基础。与市发改委、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公示”“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信息归集报送工作。截至目前,已公示各类涉企信息708927条。 

  二是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全生命周期信用建设。探索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将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于企业名下,截至目前,已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285家,全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共4313家,药品零售企业1500余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00余家。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在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2050家餐饮服务单位、285家食品生产企业、15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1700余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全市127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按照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抽查比例,加大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抽查;特种设备领域将上一年度因特种设备生产、充装、检验、检测问题被行政处罚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实施重点监管。 

  四是加强失信行为治理,规范净化市场秩序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线上线下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侵权假冒等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重点治理领域,以严的基调和“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各类违法失信案件409起,罚没款315.84万元,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0.05吨。 

  五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加强对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对失信经营主体在政府采购、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截至目前,公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396条,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673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454户 

  六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减少失信主体存量。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送”积极引导失信经营主体及时、主动开展信用修复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制定网上信用修复办事指南并对外公示,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上信用修复,实现信用修复“零跑腿、零见面,全程网上办理。”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77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110户,移出严违违法失信名单97户。 

  七是开展信用“赋能”,助力个体工商户将信用“变现”。依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个体蒙信贷”平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鄂尔多斯市农商银行以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为基准,量身定制靠信用、无抵押、无担保、线上办的“个体蒙信贷”金融产品,让信用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精准缓解因抵押物少、利率高、程序繁等情况造成的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全市发放个体蒙信贷693笔,受贷金额11460万元。 

  八是强化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诚信消费环境。多渠道、多形式对诚信示范商家进行宣传、扩大诚信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发布《诚信经营倡议书》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我市获得第一批自治区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称号的经营主体26家、发布3期反餐饮浪费红榜经营主体20家,组织全市100家大中型酒店签订价格承诺书,对旅游旺季期间酒店经营行为和最高价格作出信用承诺,全方位引导经营主体文明诚信、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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