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中心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均按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推进预算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价。本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单位内部的支出需求,将预算指标项目进行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鄂尔多斯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中心于1973年成立, 隶属于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中心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3000平方米。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行政办公室、业务技术室、质量控制室、检验一室、检验二室、检验三室。
主要职能:
1、辖区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任务;
2、辖区内涉药单位质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蒙药制剂标准起草与复核工作;
4、药品、保健食品检验方法的研究工作;
5、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预算677.43万元,2017年决算收入合计817.23万元,2017年预算相比139.8万元,增长了20.64%。2017年决算支出848.24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相比增加170.81万元,增长25.21%。2017年决算增加原因是由上年结转和专项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939.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17.2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2.01万元;支出总计939.2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1.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2.98万元,下降5.30%;支出总计减少52.98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专项经费减少,实验设备采购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81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23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8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28万元,占54.60%;项目支出384.96万元,占45.4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9.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2.01万元;支出总计939.2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91.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5.28万元,下降4.60%;支出减少45.28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专项减少,结余减少;设备购买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28万元,占54.60%;项目支出384.96万元,占45.4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9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30.4万元、津贴补贴98.0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39万元、绩效工资59.56、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47万元),较上年减少145.5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公用经费4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0.04万元费、租赁费0.7万元、劳务费8.14万元、工会经费1.9万元、福利费5.92万元、公车运行费0.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25万元),较上年减少62.70万元,主要原因是:抽检检品由旗区负责,差旅费减少,专用材料购置减少。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6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下乡检查相对增多;二是公务接待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占92.80%;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7.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车均运维费0.80万元,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抽检检品由旗区负责,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2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5人次。主要用于实验人员加班餐费和内蒙专家技术人员,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114.7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专业设备购买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相比无变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均按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推进预算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价。我单位财会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将预算指标项目进行支出,专款专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贵兰 联系电话:0477-8580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