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述职述廉报告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亚平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紧紧团结在以张众志局长为首的领导班子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牢牢抓住提升监管能力和强化安全监管两个关键,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年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较圆满地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开展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4月至9月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外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网格化巡查、接待酒店及餐饮环节专项督查、旗区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等系列活动,并通过组织抽调人员岗前培训、开展保障演练等,顺利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
全年共召集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7次,共组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6次,有效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责。
全面组织开展了各旗区网格化监管工作。收集汇总了各旗区监管网格,明确了各旗区的网格清单和网格内问题清单;制定了《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格化督查任务分解表》及《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格化督查细则》。
印发了《鄂尔多斯市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及《鄂尔多斯市2017年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计划》,全市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抽检任务全部完成,食品抽检达到了4.42批次/千人,任务完成率为110.56%;并全部按要求进行了系统录入和信息公示。
(二)强化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扎实开展餐饮单位许可现场审查工作,准确掌握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一是监督、指导做好各类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新的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启动后出现的问题,落实许可审查规定,确保新的许可制度规范运行。二是开展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事先指导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事先对餐饮单位厨房的布局流程进行规范性指导。三是清理排查餐饮服务环节无效许可证件,对辖区内持无效证件的户数进行摸底统计,准确掌握辖区餐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
大力推动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按照“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市场准入、量化分级、示范创建和日常监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明厨亮灶”工作。现我市“明厨亮化”率已达92%以上。
深化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并且与市旅游局、市商务局联合发文开展示范工程建设。2017年我市申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家。
全面落实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和小餐桌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印发《鄂尔多斯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督促各旗区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共计监督指导372次,参与人数达55680人次的农村牧区集体聚餐。
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学生小餐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协调教育部门,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高考期间和自学考试、成人考试期间校园周边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全市共有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472家,已备案的学生“小饭桌”153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96人次,车辆584台次,检查学校食堂1517家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29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99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238处。
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进位升级”工作,超额完成《三年行动规划》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提升三年规划(2015-2017)》的通知内容,结合上级部门提出的2017年量化要求,加强量化管理。全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2498家,(其在中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338家,中型餐饮单位1471家,小型餐饮单位7814家,学校食堂472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520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家、小餐饮1576家);量化分级年度综合等级为A级、B级的餐饮单位数分别为14.8%和51%,C级餐饮单位占餐饮总数的30 %,持证餐饮单位参与量化分级率97%。
全面推行“四化”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面实施网格化、表格化、痕迹化、智能化的监管模式,实现电子一票通监管,监管人员利用科学手段手机APP现场执法进行有效监管。鼓励中、大型餐饮单位、百人以上的职工食堂、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实行精细化食品安全管理:“四D”“五常”“六T”“7S”等先进管理模式。
推进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和红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为规范网络订餐行为,保障广大公众网络消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美团网、百度网络两家第三方平台,涉及我局监管辖区范围内的网络供餐单位结合自治区许可审批系统进行梳理,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市4397家网络供餐商户全面实行无缝管控。
开展餐饮专项整治活动,相继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旅游景区专项检查》、《餐饮行业专项治理工作》、《2017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等多个餐饮行业整顿专项。
圆满完成了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2017年共计完成39次自治区级以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其中国际级7次、国家级18次、自治区级14次,共计保障人数为232690人,均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提升药品安监与注册工作水平
召开2017年全市药品注册生产监管工作暨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约谈告诫会,并与辖区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签订了《2017年度药品安全生产责任状》、《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
印发了《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禁毒工作计划》和《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职工禁毒知识普及教育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
根据自治区局相关要求,对乌审旗蒙医医院制剂室、鄂托克旗蒙医综合医院、杭锦旗蒙医医院制剂室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整改材料进行了初审,经自治区验收合格换发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开展了药品生产领域生产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工作,中药提取物生产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2017年药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药品生产领域风险防控监管行动
印发了《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内蒙古丽生药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龙洲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GMP跟踪检查。
(四)加大政策法规工作力度
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全面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利用3.15、12.4全国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通过集中宣传、在社区制作宣传展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宣传。
按照市审批办要求,对现有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再次梳理,目前我局权责清单事项总数552项,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对我局462项行政处罚进行了量化。
开展案卷评查,对部分旗区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以提高案卷质量,减少案卷制作瑕疵。
二、党的建设情况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各支部根据实际全面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活动。召开县处级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支部完成专题研讨会8次;领导班子讲党课12次;开展党规专题辅导学习3次;先后5次邀请市纪委、市委党校讲师为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讲座。各支部共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8次,支委会21次,党课1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4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6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60余次。
2017年,我局1名预备党员如期转正;完成了市直机关工委布置的各项党内统计和党建信息报送工作任务,全年共计报送相关信息70余条;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了党费,全年共收缴党费约6万余元。
切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共计投入扶贫资金22.4万元;继续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党员职工多次深入康巴什园丁社区、伊金霍洛旗平安社区等开展“暖心事”“党员下基层”等志愿者服务活动,送出衣物200余件;我局联合华信、亿和医药企业开展“义捐赠药”活动,为东胜区新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捐赠价值5.1万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与东胜区建设街道党组共同举办“食药安全 创新圆梦”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在康巴什宁馨社区联合开展了“5·25护肤日”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及重点任务分工,局党组书记与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
三、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和市委21条具体规定,能够坚决拥护,从思想上高度警觉,带头贯彻“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认真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材料不发。在迎来送往的接待中,从不搞高标准接待,从未出现过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游山玩水等现象。从未利用职权之便,进行“吃、拿、卡、要、报”。在日常生活中,没有贪污受贿行为,没有利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从事娱乐活动。在办公用房、用车、就餐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均没有超标超规,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近几年来,自己的直系亲属中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本人也没有参与经商办企业。
四、存在问题
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2017年,自己在学习、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百姓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政治理论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二是在工作的创新上和抓落实上扔需下功夫。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自身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坚持勤学善思,把学习作为规定动作,养成习惯,不仅要学好党的方针、政策,还要学好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力配合主要领导工作,增进班子沟通,强化干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三是提升工作水平。加大药品、餐饮、政策法规工作力度,强化机制创新,强化餐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探索建立药品、餐饮、政策法规工作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