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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采购使用禽类及肉制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08 11:33
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
近来,我国部分省市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病因是人接触禽类病毒引起的高致病性传染病。为了有效防控H7N9禽流感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禽类及肉制品采购使用专项监督检查,以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要迅速组织力量,严厉查处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禽类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一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的鸡、鸭、鹅等禽类及肉制品,特别是禽类及肉制品的索证索票与台帐登记情况,核查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有无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类、病死禽类等。二是对发现可疑禽类及肉制品要及时抽样送检。三是要严格执法,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未索证索票、病死禽类及肉制品的,要严格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同时,要追查购进渠道,及时向畜牧兽医、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通报情况。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在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国食药监食〔2011〕178号)要求,对购进禽类及肉制品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是否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能进行溯源。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合格证明的禽类及肉制品,对采购使用病死禽类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对禽、肉、蛋类要煮熟煮透,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四、各级餐饮服务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面展开。同时,要建立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予以处置,并立即上报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从4月6日开始,为期1个月,专项检查结束后,各旗区局、市食化所要将检查情况和总结于5月10日前上报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张晓青
联系电话:8580540 8580517
邮箱:escyjgk@163.com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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