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5-2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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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根据自治区局《2013年餐饮服务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内食药监餐饮201371号)和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鄂食安办发201334号)要求,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527

      鄂尔多斯市餐饮服务环节肉及

      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鄂食安办发201334号)要求,结合我市餐饮服务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整顿治理工作目标及要求

      通过开展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诚信经营和自律意识,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集中整治影响餐饮服务环节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落实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规范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和使用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肉和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为保证此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杨云峰

      副组长:刘亚平

      成 员:张玉峰、赵旭东,杜之平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及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科,由张玉峰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加强肉及肉制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层层落实和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或突出问题要立即上报。 (二)加强重点排查力度,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紧紧围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这一任务,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集中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除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三)强化靶向性抽检,及时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根据201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增加各环节肉及肉制品的抽检覆盖面及抽检频次,增强抽检的靶向性。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违法犯罪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严从重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拓展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运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导向作用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快速反应,把握好舆论方向,让人民群众及时掌握真实信息。

      二、整治重点 以牛羊肉为重点,全面排查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等原料从购进到加工、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火锅店、学校食堂、旅游接待酒店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开展加工经营、使用肉类及其他各种饮食的; (二)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畜禽肉品原料加工经营肉类饮食和未经检疫部门检验或无检疫合格证的; (三)使用工业盐、工业烧碱、工业双氧水、沥青等非食用物质加工处理肉类及其他食品原料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肉类及其他菜品的; (四)使用“三无”或假冒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肉及肉制品原料的;    (五)未建立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原料购进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台账的;未按操作规范留存供货商供货资质、供货合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未完整、真实登记台账的。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15日——525日)。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制定和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为整治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525日——615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肉及肉制等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保证肉品来源渠道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督促餐饮单位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指导餐饮服务者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上缴问题产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检查频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有效杜绝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反复发生。各稽查队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615日——620日)。各旗区局、市食化所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要对整治效果进行“回头看”,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请各旗区局,市食化所于2013620前将工作总结和工作报表(见附件)报送至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

      联系人:张晓青

      联系电话:8580517

      邮箱:escy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