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药监局2016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0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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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鄂市)食药监食罚﹝2015﹞1017号 内蒙古鄂尔多斯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白酒产品案 内蒙古鄂尔多斯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11697786-8 武世荣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白酒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白酒产品。 主动履行,2016年4月1日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1月18日       
    2 (鄂市)食药监食罚﹝2016﹞2003号 准格尔旗阳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其他有害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九制梅条案 准格尔旗阳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39729960-1 王珍 当事人经营其他有害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九制梅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九制梅条。 主动履行,2016年4月19日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14日                   
    3 (鄂市)食药监药罚﹝2015﹞60号 上药科园信海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假药案 上药科园信海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73325126-1 丁卫 当事人经营假药蛇胆川贝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2016年4月12日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30日  
    4 (鄂市)食药监械罚﹝2016﹞3号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   王志发 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以罚款,没收涉案产品。 主动履行,2016年3月23日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3日  
    5 鄂食药监食罚(2015)3177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凯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经营的食品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凯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魏建锋 经营的农家鸡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309元。 主动履行2016.3.30 鄂市食药监局 2016.3.30   
    6 (杭)食药监食罚(2016)L011 赵和平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赵和平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 自觉完全履行,2016年4月5日 杭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5日  
    7 (杭)食药监食罚(2016)L012 刘旭睿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刘旭睿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2.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5000.00)。 自觉完全履行,2016年4月6日 杭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14日  
    8 (杭)食药监食罚(2016)S003 肖守贵购买的食品原料未建立进货记录台账案 肖守贵     购买的食品原料未建立进货记录台账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 自觉完全履行,2016年4月20日 杭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20日  
    9 (杭)食药监食罚(2016)J006 郝喜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郝喜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 自觉完全履行,2016年4月8日 杭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8日  
    10 鄂康食药监食罚(2016)001号 康巴什新区明珠品湘阁湘菜馆未对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进行消毒 武三宽 武三宽 未对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进行消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2106年4月14日 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0日  
    11 鄂前市监处字〔2016〕第044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按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行为的处罚决定 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 46116056-8 朱旭丽 2016年3月25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院副院长边晓亮、药房主任王婵军的陪同下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1.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13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在有效期内;2.在该院口腔科工作台上摆放有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厂生产的聚羧酸锌水门汀,生产批号2013.10,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630114号,有效期:2015.10;由武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齿科聚羧酸锌水门汀,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630031号,批号:130121,有效期:2年;由武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聚甲醛,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3630569号,生产批号:121206,有效期:2年;以上三个品种已过期。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2.给予罚款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自动履行2016.4.20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4.20  
    12 (乌)食药监食罚【2016】004号 乌审旗杜春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标示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乌审旗杜春明食品有限公司   杜春明 当事人生产标签标示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以罚款 自觉履行2016.3.28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3.25  
    13 (乌)食药监药罚【2016】3号 乌审旗图克惠康大药房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乌审旗图克惠康大药房   朝勒门其其格 当事人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 没收涉案物品 自觉履行2016.4.25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4.6  
    14 (乌)食药监药罚【2016】4号 乌审旗苏力德苏木蘑菇滩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乌审旗苏力德苏木蘑菇滩卫生室   思耀广 当事人经营使用劣药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处以罚款 没收涉案物品 自觉履行2016.4.20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4.12  
    15 伊食药监食罚[2016]15号 刘艳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刘艳丽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保质期食品案,货值38元 没收物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2016.3.29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3.24  
    16 伊食药监食罚[2016]24号 刘湘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刘湘萍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保质期食品案,货值51元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2016.4.8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  
    17 伊食药监食罚[2016]16号 王振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王振江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157元 没收物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2016.4.8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  
    18 伊食药监食罚[2016]23号 杜利军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杜利军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20元 没收物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2016.4.8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