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药监局2016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08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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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鄂市)食药监食罚﹝2015﹞2028号 鄂尔多斯市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槐花蜜案 鄂尔多斯市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9115060255813290XL 杜宝祥 当事人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槐花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     2016年5月13日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25日  
    2 (鄂市)食药监药罚﹝2016﹞4号 鄂尔多斯市天安会议会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案 鄂尔多斯市天安会议会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150691MAOMWOA720 乔军海 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 主动履行,    2016年5月6日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5日  
    3 伊食药监食罚[2016]28号 周国庆未如实记录进货记录台账案 周国庆     周国庆未如实记录进货记录台账,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 主动履行,2016.4.27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4.27  
    4 伊食药监食罚[2016]37号 毛小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未建立进货记录台账案 毛小梅     毛小梅未如实记录进货记录台账,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 主动履行,        2016.5.3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日  
    5 伊食药监食罚[2016]25号 张彩英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张彩英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   2016.4.20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0日  
    6 伊食药监食罚[2016]39号 宋小飞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宋小飞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5.3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日  
    7 伊食药监食罚[2016]27号 侯晓杰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侯晓杰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   2016.4.28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3日  
    8 伊食药监食罚[2016]47号 邢磊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邢磊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   2016.5.16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7日  
    9 伊食药监食罚[2016]1号 郭强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郭强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   2016.5.17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10 伊食药监食罚[2016]12号 王红图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王红图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3.23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3日  
    11 伊食药监食罚[2016]21号 赵秀花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赵秀花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4.8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  
    12 伊食药监食罚[2016]009号 杨云耀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杨云耀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3.22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2日  
    13 伊食药监食罚[2016]010号 陈军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陈军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4.8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  
    14 伊食药监食罚[2016]020号 王志和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王志和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4.6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6日  
    15 伊食药监食罚[2016]38号 郝凤梅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郝凤梅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4.25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5日  
    16 伊食药监食罚[2016]33号 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闫双虎     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主动履行,2016.4.22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2日  
    17 伊食药监食罚[2016]41号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鄂尔多斯市达尔汗民族文化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李永光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5.11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9日  
    18 伊食药监药罚[2016]29号 王志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王志强     王志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货值金额497元。 没收产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主动履行,2016.4.28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8日  
    19 伊食药监药罚[2016]42号 李娜从不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李娜     李娜经营的药品未能提供合法的供货方资质,货值金额400元。 没收产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 主动履行,2016.5.9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9日  
    20 伊食药监药罚[2016]15号 卢良武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卢良武     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货值金额1015元 没收产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主动履行,2016.3.8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  
    21 伊食药监药罚[2016]36号 刘龙从不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刘龙     刘龙经营的药品未能当场提供供货方资质,货值金额600元 没收产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 主动履行,2016.4.15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5日  
    22 伊食药监械罚[2016]32号 阿镇柳沟村卫生室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案 阿镇柳沟村卫生室     阿镇柳沟村卫生室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 罚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 主动履行,2016.5.11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1日  
    23 伊食药监械罚[2016]40号 王雪艳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王雪艳     王雪艳经营的医疗器械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20元。 没收产品、罚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5.6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24 伊食药监械罚[2016]14号 高立平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高立平     高立平经营的医疗器械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13元。 没收产品、罚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主动履行,2016.1.30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30日  
    25 伊食药监妆罚[2016]19号 曹天宏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案 曹天宏     曹天宏销售的化妆品不能提供检验报告,货值金额1128元。 没收产品、罚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2016.4.2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日  
    26 伊食药监妆罚[2016]008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化妆品案 卢良武     卢良武经营的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350元。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主动履行,2016.3.8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  
    27 伊食药监妆罚[2016]11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化妆品案 郭凤莲     郭凤莲经营的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1352元。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主动履行,2016.3.22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2日  
    28 乌食药监(食)罚【2016】3号 乌审旗佳家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标签标示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乌审旗佳家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边生花 当事人生产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以罚款 自觉履行 2016.5.27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3.30  
    29 乌食药监(食)罚【2016】5号 乌审旗骑牧思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标示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乌审旗骑牧思源食品有限公司   刘娟 当事人生产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以罚款 自觉履行 2016.4.27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4.1  
    30 乌食药监(械)罚【2016】5号 程海燕口腔诊所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 程海燕口腔诊所   程海燕 当事人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处以罚款 自觉履行 2016.5.24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5.11  
    31 乌食药监(械)罚【2016】6号 乌审旗蒙医医院口腔科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 乌审旗蒙医医院   孟克那顺 当事人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处以罚款 自觉履行 2016.5.24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5.10  
    32 乌食药监(械)罚【2016】7号 呼热胡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 呼热胡社区卫生服务站   王丽宏 当事人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处以罚款 自觉履行 2016.5.13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5.27  
    33 乌食药监(械)罚【2016】8号 乌审旗白艳口腔诊所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 乌审旗白艳口腔诊所   白艳 当事人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处以罚款 自觉履行 2016.5.13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5.26  
    34 乌食药监(械)罚【2016】9号 乌审旗康宁门诊部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乌审旗康宁门诊部   王永红 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处以罚款 自觉履行 2016.5.23 乌审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5.13  
    35 鄂康食药监食罚(2016)001号 康巴什新区明珠品湘阁湘菜馆未对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进行消毒 武三宽 武三宽 未对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进行消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2106年4月14日 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0日  
    36 达食药处字{2016}4号 达旗中蒙医院销售劣药行为案 达拉特旗中蒙医院 46110027-4 牛耀杰 销售劣药行为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处罚人民币2895元,没收违法所得334.5元 当事人自觉履行,2016.5.13 达拉特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5.13  
    37 达食药处字{2016}5号 达旗仁和医药公司销售劣药行为案 达拉特旗仁和医药公司   王美生 销售劣药行为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处罚人民币33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 当事人自觉履行,2016.5.13 达拉特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5.13  
    38 (杭)食药监药罚〔2016〕J020号 王飞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王飞   王飞  2016年4月15日,根据投诉举报检查时在该店内发现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1、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罚款
    自动完全履行,履行时间:2016年5月12日 杭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24日  
    39 (杭)食药监食罚〔2016〕J013号  路新元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路新元   路新元  2016年4月29日,根据投诉举报检查发现该店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1. 没收超保质期食品。
    2.罚款
    自动完全履行,履行时间:2016年5月 5日 杭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5日  
    40 (杭)食药监食罚〔2016〕J012号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经营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0625-A000372 周建军 2016年5月13日,根据投诉举报检查发现该食堂经营使用标示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1. 没收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2. 罚款
    自动完全履行,履行时间:2016年5月13日 杭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13日  
    41 (杭)食药监食罚〔2016〕S002号 内蒙古宏远集团慧沣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白酒案 内蒙古宏远集团慧沣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74793284-2 李志慧 2016年4月19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包装的白酒标注的生产日期与实际生产日期不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的规定。1. 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白酒。
    2. 罚款
    自动完全履行,履行时间:2016年5月16日 杭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8日  
    42 鄂前市监处字〔2016〕056号 鄂托克前旗骨里香熟肉店购进无中文标示标签的预包装进口食品行为案 鄂托克前旗骨里香熟肉店 DJ15023-0025 周中海 2016年3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鄂托克前旗骨里香熟肉店进行了“3.15”   市场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无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凤爪8箱(每箱20斤)。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无中文标示标签的预包装进口凤爪8箱(每箱20斤)。2.罚款壹万元(10000.00)。 自动履行2016.5.27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5.27  
    43 鄂前市监处字[2016]052号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布拉格中心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行为案 鄂托克前旗布拉格中心卫生院   阿日雅扎布 2016年5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图雅的陪同下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7月2日 ,在有效期内;2.在药房药柜内摆放有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区县蒙医院制剂中心生产的七味葡萄散,生产日期:2013年2月18日,生产批号:2013.2.1,保质期:三年,数量:4盒;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非洛地平缓释片,生产日期:2013-05,有效期至:2016-04,产品批号:1305039,数量:13盒;生产日期:2013-12,有效期至:2015-11,产品批号:1212066,数量:2盒;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螺内酯片,产品批号:T13E629,生产日期:130424,有效期至:2016年03月,以上四个品种已过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2.给予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1794.00元。 主动履行     2016年5月19日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9日  
    44 鄂前市监处字[2016]051号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行为案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3MAOMW6QB3J 叶慧琳 2016年5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药店法定代表人叶慧琳的陪同下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1、《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0月9日 ,在有效期内;2、在药店柜台上摆放有云南良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结安胶囊,生产日期:2014-10-23,产品批号:14102311,有效期至:2016.03,数量6盒;甘肃岷海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通脉颗粒,产品批号:140430,生产日期:140415,有效期至:2016.03,数量:8盒;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元胡止痛胶囊,产品批号:140601,生产日期:140615,有效期至:2015年11月,数量10盒;北京万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洛伐他汀片,产品批号:21405010,生产日期:2014年05月19日,有效期至:2016年4月,数量:6盒,等共计16个品种已过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超过有效期的”的规定,本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2.给予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2393.40元。 主动履行        2016年5月30日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0日  
    45 鄂前市监处字(2016)第037号 杨金龙未建立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行为案 鄂托克前旗惠康源蔬菜门市部   杨金龙 2016年2月29日,昂素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检查中发现惠康源蔬菜门市部未建立索证索票购销台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三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人民币。 自动履行2016.5.17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5.17
     
    46 准市罚(2016)037号 准格尔旗浙加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准格尔旗浙加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陈周鹏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186.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1.处以20000元罚款;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完全履行2016年4月20日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19日 稽查大队
    47 准市罚(2016)038号 赵海峰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准格尔旗淘不出手农副产品店 赵海峰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27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2.处以5000元罚款 完全履行2016年5月3日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20日 稽查大队
    48 准市处字(2016)第021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准格尔旗祥生如意粮店 张小芳 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2桶油,规格5斤/桶;散装醋1桶,规格40斤/桶;7桶油,规格40斤/桶;6桶油,规格5斤/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2016年3月30日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3.16 沙圪堵所
    49 (准)市罚【2016】073号 内蒙古回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爱心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案 内蒙古回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爱心店   温昕 未按照《药品经营
    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货值金额2585元、违法所得1187.5元。
    罚款、没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主动履行,2016年5月20日 准格尔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20日

    50 (准)市罚【2016】074号 内蒙古回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利民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案 内蒙古回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利民店   温昕 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货值金额4602.8元,违法所得133元。 罚款、没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主动履行,2016年5月20日 准格尔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20日

    51 鄂前市监处字(2016)028号 高鹏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行为案 鄂托克前旗高鹏海味副食超市   高鹏 2016年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高鹏主持经营的“鄂托克前旗高鹏海味副食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行为,当时对其经营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之后于2016年1月28日再次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改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构成了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三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6000元人民币。 自动履行2016.2.5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