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负责建立全市范围内最高计量标准及社会公用标准,承担全市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其他检定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全市标准化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及标准化科研、服务和应用等工作。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各类产商品监督抽查任务,承担社会各界委托检验工作,司法鉴定工作任务以及其它检定测试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是由市政府批准设立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着全市量值传递工作、产品质量检验、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各类检验任务。
2020年末编制人数为5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54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154人,比上年减少1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比上年净减少1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离休;离休人员29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离休;退休人员0人,比上年增加0人。其他人员71人,减少1.00人,其原因是:该类聘用人员离职;2020年末遗属人员0人。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
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695.97万元,年末决算收入总计1646.11万元,减少49.86万元,原因是:一是基本经费方面开源节流,节省成本,二是项目经费方面检定检验工作量增加。
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总计1,695.97万元,年末决算支出总计1646.11万元,减少49.86万元,原因是:一是基本经费方面开源节流,节省成本,二是项目经费方面检定检验工作量增加。
2020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95.97万元,年末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5.04万元,减少90.93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95.97万元,年末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05.04万元,减少90.93万元,原因主要是:一是基本经费方面开源节流,节省成本,二是项目经费方面检定检验工作量增加。
2.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1,695.97万元,支出决算合计1646.11万元,减少49.86万元,原因是:一是基本经费方面开源节流,节省成本,二是项目经费方面检定检验工作量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646.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75.6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0.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43万元;支出总计1,646.1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1.46万元,下降8.90%;支出总计减少161.46万元,下降8.9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开源节流,压缩开支 ;二是筹建国家中心费用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64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4.61万元,占95.6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03万元,占0.0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0.04万元,占2.43%;年初结转和结余30.43万元,占1.85%。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64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81万元,占75.32%;项目支出406.30万元,占24.6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5.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43万元;支出总计1,605.0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06.94万元,下降6.20%;支出减少106.94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一是筹建国家中心费用减少,二是疫情原因部分花费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0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78万元,占77.18%;项目支出366.25万元,占22.82%。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8.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6.82万元、津贴补贴78.42万元、绩效工资101.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5.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76万元、住房公积金68.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7.08万元、离休费11.2万元、退休费7.81万元,较上年减少44.6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开源节流,各项费用减少;公用经费9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3万元、取暖费0.66万元、差旅费5.1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专用材料费1.32万元、劳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4.28万元、福利费1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8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减少62.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开源节流,压缩开支,二是疫情原因部分花费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6.68万元,支出决算为26.03万元,完成预算的97.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5.70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35.87%。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开源节流,压缩开支 ,二是我单位因疫情原因减少了部分公务接待。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6.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70万元,占98.7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1.2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70万元,用于单位的车辆维修等,车均运维费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9.9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产生的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3万元,接待11批次,共接待50人次。主要用于自治区考核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减少公务接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3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党支部的学习;二是学习新的规程。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监督抽查项目 ”、“ 检验检定经费项目 ”、“ 专业用车项目 ”、“专用设备项目”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严格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依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标准、人数执行。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项产出情况与目标设定一致,基本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效益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监督抽查项目 ”、“ 检验检定经费项目 ”、“ 专业用车项目 ”、“专用设备项目”4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监督抽查项目自评综述:监督抽查项目2020年度的总体绩效目标为: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监督抽查工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指标完成良好,均达到了预期的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2.检验检定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检验检定经费项目2020年度的总体绩效目标为: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负责建立全市范围内最高计量标准及社会公用标准,承担全市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其他检定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全市标准化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及标准化科研、服务和应用等工作。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各类产商品监督抽查任务,承担社会各界委托检验工作,司法鉴定工作任务以及其它检定测试任务。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9万元,执行数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指标完成良好,均达到了预期的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3.专业用车项目自评综述:专业用车项目2020年度的总体绩效目标为:通过本项目,使业务用车能够正常运行。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指标完成良好,均达到了预期的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4.专用设备项目自评综述:专用设备项目2020年度的总体绩效目标为:一是检测能力基本涵盖全市汽车检测站的全部检测需求。二是实现百万分之一天平的检定能力。三是补齐现有建标项目的辅助设备。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本项目,是为了切实满足全市机动车检测、医疗、环境检测机构等行业的检验检测需求。项目产出指标完成良好,均达到了预期的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监督抽查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郝琴:0477-8326156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万元 |
15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元 |
15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监督抽查工作 |
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监督抽查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监督抽查207批次 |
12 |
207批次 |
100%完成 |
12 |
|
|
质量指标 |
是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
12 |
是 |
100%完成 |
12 |
|
||
产品检验报告率 |
11 |
100% |
100%完成 |
11 |
|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时完成各项监督抽查工作 |
15 |
是 |
100%完成 |
15 |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15 |
≤15万元 |
100%完成 |
15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
15 |
根据监督抽查的 |
100%完成 |
15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按要求完成监督 |
10 |
100% |
100%完成 |
10 |
|
|
总分 |
100 |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检验检定经费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郝琴:0477-8326156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
全年预算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9万元 |
199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9万元 |
199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负责建立全市范围内最高计量标准及社会公用标准,承担全市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其他检定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全市标准化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及标准化科研、服务和应用等工作。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各类产商品监督抽查任务,承担社会各界委托检验工作,司法鉴定工作任务以及其它检定测试任务。 |
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负责建立全市范围内最高计量标准及社会公用标准,承担全市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其他检定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全市标准化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及标准化科研、服务和应用等工作。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各类产商品监督抽查任务,承担社会各界委托检验工作,司法鉴定工作任务以及其它检定测试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完成5000批次以上的检定检验任务 |
12 |
5000批次 |
100%完成 |
12 |
|
|
质量指标 |
负责全市标准化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及标准化科研、服务和应用等工作。负责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各类产商品监督抽查任务,开展社会各界委托检验工作,司法鉴定工作任务以及其它检定测试任务。 |
12 |
完成 |
100%完成 |
12 |
|
||
项目完成率 |
11 |
100% |
100%完成 |
11 |
|
|||
时效指标 |
所有送检设备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 |
15 |
15天 |
100%完成 |
15 |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15 |
≤199万元 |
100%完成 |
1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负责完成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
15 |
送检设备的受检率达到100% |
100%完成 |
15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
15 |
98% |
100%完成 |
15 |
|
|
总分 |
100 |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专业用车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郝琴:0477-8326156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万元 |
20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万元 |
20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本项目,使业务用车能够正常运行 |
通过本项目,使业务用车能够正常运行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1辆专业用车正常运行 |
15 |
11辆 |
100%完成 |
15 |
|
|
质量指标 |
保障11辆专业用车能够正常运行 |
15 |
正常运行 |
100%完成 |
15 |
|
||
时效指标 |
全年执行 |
15 |
1年 |
100%完成 |
15 |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15 |
≤20万元 |
100%完成 |
1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去企业进行检定工作 |
10 |
给企业减轻负担 |
100%完成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下厂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
10 |
顺利完成企业的 |
100%完成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高企业的满意度 |
10 |
100% |
100%完成 |
10 |
|
|
总分 |
100 |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专用设备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郝琴:0477-8326156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万元 |
50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万元 |
50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一是检测能力基本涵盖全市汽车检测站的全部检测需求。二是实现百万分之一天平的检定能力。三是补齐现有建标项目的辅助设备。 |
实施本项目,是为了切实满足全市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用于事业发展,仪器设备的更新5台套 |
15 |
5台套 |
100%完成 |
15 |
|
|
质量指标 |
确保所有购买设备经验收都能达到使用要求 |
15 |
验收设备合格率为100% |
100%完成 |
15 |
|
||
时效指标 |
全年执行 |
15 |
1年 |
100%完成 |
15 |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15 |
≤50万元 |
100%完成 |
1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检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检验领域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 |
15 |
检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检验领域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 |
100%完成 |
15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足顾客的检定要求 |
15 |
100% |
100%完成 |
15 |
|
|
总分 |
100 |
|
100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专用设备”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专业用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及项目概况)
改革开放已经经过了四十年,我国的消费市场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生产产品时也将质量检测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其中计量检测作为质量检测重要的一项,在产品质量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计量检测的推行,能够为产品质量的提高带来众多便利,最终促进企业的发展。
本项目用于事业更好发展,更新仪器设备5台。项目的实施,一是检测能力基本涵盖全市汽车检测站的全部检测需求;二是实现百万分之一天平的检定能力;三是补齐现有建标项目的辅助设备;四是为了切实满足全市机动车检测、医疗、环境检测机构等行业的检验检测需求。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5分,绩效评价结“优”。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实施本项目,是为了切实满足全市机动车检测、医疗、环境检测机构等行业的检验检测需求。在现有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的基础上,通过项目内仪器设备的投入,进一步拓展力学、光学、化学、电磁等专业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对机动车检测、医疗、环境检测、化工、等行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对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装置等计量标准进行升级完善。
(二)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项目实际完成用于事业发展,仪器设备的更新5台套,产出数量与项目计划数量相符。
2、质量指标:项目确保所有购买设备经验收都能达到使用要求,且验收设备合格率为100%,产出质量达标。
3、时效指标: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产出时效合格。
4、成本指标:项目产出成本控制在了预算范围内,产出成本达标。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投入相关仪器设备,切实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全市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和推进“质量强市”提供技术支持。达到检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检验领域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
2、满意度指标:本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部门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单位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决算填报工作。2019年,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决算绩效取得新成效,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部门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单位严格按照行管规定开展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时对本单位批复决算。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单位对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由于该项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致使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认识不够。
2、项目年初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高。
五、有关建议
单位今后将加强对决算公开的重视程度,积极开展工作,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决算公开。同时加强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和预算绩效评价质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单位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0.21万元,比2019年减少62.37万元,降低40.90%。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开源节流,压缩开支,二是疫情原因部分花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09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主要是用于单位质量计量检测公务执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琴 联系电话:0477-832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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