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消费提示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来源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 : 12315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创建时间 : 2024-03-05 15:22   字号: 下载:

  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用保健食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鄂尔多斯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中心提示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一是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特别是少年儿童、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是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应依法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或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中查询。 

  三是选购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规的店铺。在线下购买时,消费者注意查看店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上是否明确注明保健食品销售。在网上购买时,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或发现经营者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可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12345热线进行反映。 

附件 : 

版权归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发

上一篇 :   

下一篇 :    粉条消费提示

版权所有: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0477-8114010 蒙ICP备19004506号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30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20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