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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的函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24-01-15 08:55   字号: 下载:
  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坚持“四个最严”,牢牢守住“四大安全”底线
  (一)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加强包保工作统筹调度和动态管理,市旗乡村四级领导干部包保了全市4.2万多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持续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护幼”“夜间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3万余家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78件,罚没款346.56万元,完成食品监督抽检9424批次,合格率96.93%。
  (二)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持续加强。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药品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主体5900家次,整改问题隐患201条,立案176起,罚没款100.8万元,抽检药品698批次,合格率99.85%。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城镇燃气安全”等专项行动,全市检查企业2083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359项。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检查相关机构15家(次),约谈3家,立案查处2家,罚款31.95万元。采用“以查代训”专家现场教学方式,组成“专家+执法人员”检查组,深入全市58家大型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现场教学,进一步提升隐患排查专业度和队伍监管能力。
  (四)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围绕危险化学品、水泥、电线电缆、燃气具、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18类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生产销售企业1600余家(次),发现质量问题223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不断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市本级共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检1011批次,较2022年同比增长36.3%,不合格率为10.38%,依法对105批次抽查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
  二、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稽查。加大转供电、教育医疗、粮食购销、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开展“衣食住行”重点民生领域、“铁拳”“双打”“守护”等专项行动,查办各类案件1902件,收缴罚没款1431.33万元。
  (二)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群众反映强烈的高频事项”定期研判制度,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全市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209个,ODR企业42家,打造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10条,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88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4.2万元。
  (三)持续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民生实事。在保障提升老百姓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实施智慧农贸市场和食品加工园区建设提升工程、“日用食品天天检,保障老百姓‘菜篮子’安全行动”“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护幼行动”“24小时自助售药机便民行动”;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权益方面,实施“守护老百姓‘钱袋子’行动”“公平秤利民行动”;在维护老百姓“衣食住行”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实施“春耕护农万里行行动”“衣食住行用惠民服务行动”“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在助企纾困方面,实施了“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行动”。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及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公示;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严格使用行政执法制式文书格式。音像记录资料刻成光盘附在案卷中一并归档,实现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集中存储;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并报请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二)加强执法监督。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案卷评查工作,抽取2021年—2023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96卷,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采取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执法办案科室案卷互评互查的方式进行,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办案人员进行反馈整改。
  (三)加强法治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市场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程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满足基层培训和执法办案需求,邀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法规处长郭宇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段晓军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执法办案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法治讲座,参训人员达到493名,切实帮助基层填空白、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全市系统法治能力建设。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自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免于行政处罚案件121件。
  (二)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结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市场主体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三)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持续开展政策措施审查工作,共审查增量文件76件,梳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73件,废止1件,修改1件。开展垄断案件线索摸排,上报涉嫌垄断线索2条。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创新推行群众“票选”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开展“双随机”抽查788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0738户。探索“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模式,办理企业承诺容缺信用修复22户、承诺免查信用修复55户,全市企业年报率89.46%,累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80310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318户。开展跨区域信用监管,与山西省朔州市、陕西省榆林市共同签署了《三省三市跨区域信用监管暨信息共享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形成“资源共享,风控同防、监管同商、失信同惩”的工作格局。对网络交易新产业新业态市场主体采取信用监管、宽松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与本土3家电商平台企业签订《网络交易“信用沙盒”监管试点工作政企合作协议》,建立“政企协同”共管共治新模式。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注重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对旗区市场监管局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加强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备。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三是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在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监管,制定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运用视频图像、卫星遥感、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非现场检查比例和主动发现识别违法违规线索能力。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切实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依法纠正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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