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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22-01-21 11:24   字号: 下载: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地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其中包括:通知公告94条,消费提示2条,人事信息2条,统计数据8条,财务公开13条,政策法规1条,政策解读2条,行政处罚12条,营商环境8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优化营商环境、食品抽检结果、行政处罚、节前消费提示等。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个,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严格内容审核机制。制发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设置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运维保障等各环节制度机制,通过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网站服务功能,确保群众及时获得便利的线上服务。二是推动政务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考核。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对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参与社会评议。年底开展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向民报告、听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主动接受市民评议,同时,开启“局长通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玉光走上通道,就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了现场媒体记者的采访、提问。四是落实责任追究,本年度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6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系统内部相关培训较少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阵地管理制度和舆情管控制度,分阶段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全年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公办发〔20212 ),围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及时推进信息公开,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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