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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 作者 : 创建时间 : 2023-02-03 09:57   字号: 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ordo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77-81892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以公开优决策、优服务、促管理、促落实,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局公开重点工作信息190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发布政策解读9条,通知公告109条,消费提示2条,人事信息1条,财务信息2条,政策法规5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四大安全”监管执法,行政处罚,节前消费提示,优化营商环境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部依法进行办理和答复,并按程序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保密等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审批、报送和发布流程,切实做好“先审查、后公开”。2022年度,我局向鄂尔多斯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91条,采用9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获取渠道,主动公开网站网址、政务新媒体账号、政府公报查阅方式等信息。二是推动政务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考核。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对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优化完善问题。2023年,我局将着力加强系统功能完善,强化工作制度落实,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大对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全年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将《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政办发〔2022〕28号)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台账的通知》(鄂市监办字〔2022〕13号),确定18条政务公开任务,明确责任科室,细化任务分工,实时跟进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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