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077 发文字号: 鄂工商发〔2015〕150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13日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15年07月13日
概述   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 2015 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 2015 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13日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鄂安发〔2015〕8号)精神,切实加强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工商职能为依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工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落实,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由王仁全局长任组长,刘里程副局长、郝忠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并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具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 严把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关。要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凡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办发〔2015〕11号)的规定,加强对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前置审批手续的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把好准入关。

2.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法定职责,将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监管重点,综合运用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3.积极配合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履行法定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矿、非煤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和酒店、商品交易市场、商场、商厦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未办理前置许可擅自开展许可范围内经营活动的,配合相关许可部门依法查处。对无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规范或坚决取缔。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人员密集场所不得投入营业使用。

(二)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一是宣传各级工商登记改革政策,使投资者、经营者正确把握“先照后证”、放宽准入等政策的涵义,对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有更加清晰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自治。二是通过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等机会,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通过工商网站、信息简报和媒体等手段,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继续严格执行办公场所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三)认真做好全市系统内部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预防为主,人防、技防并重,做好防火、防盗、防水工作及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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