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各工商(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局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 2015 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 年 9 月 2 日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 2015 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服务鄂尔多斯市经济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执行力,推动抓落实,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委政府“五位一体”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工商局关于 2015年度对盟市工商行政管理重点业务工作督查考评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围绕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确定的 2015 年重点业务工作任务按
照突出重点、简便易行、依法办事、客观公正、鼓励创新的 原则,对旗区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点业务工作进行督查考评,进一步适应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促进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履职到位,落实工作。
二、督查考评范围
各旗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各基层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三、督查考评内容
对七个旗区局: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确定的 2015 年重点业务工作为主,将登记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服务发展
专项工作等工作作为 2015 年对旗区工商管理部门的督查考评内容 。
对五个直属分局: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执法办案情况(包括案件种类、数量、质量、罚没款等)、制度执行情况、工作创新情况、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政风行风建设、公文规范运行等。
对市局本科室、中心、协会: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确定的 2015年重点业务工作分解,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