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及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区、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以全面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线,以创建“放心消费城市”为主体,以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执法,打造鄂尔多斯放心消费品牌,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一、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推进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意见,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创建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成立创建办公室和旅游执法分局。
(二)加大对创建工作宣传。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宣传展示活动,及时报道创建工作重大活动和信息,提高大众知晓率。
(三)组织开展“五个一”创建工作。今年的创建工作要结合自治区开展的“放心消费在内蒙古”活动,围绕“五个一”创建目标开展,即创建一个示范街区、创建一个示范旅游景区、创建一个示范商(市)场、创建一个示范行业、创建一个示范企业,要初步形式一套可在相关行业推广的创建工作流程及标准化管理制度。各旗(区)创建工作机构在每季度要向市创建办报送“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专报,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安排做出说明。
二、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
(一)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在上半年完成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面构建大消保工作新格局,协同解决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消费事件,加强执法协作,形成维权合力。
(二)指导制定“月月3·15”方案,并参与其具体活动。三、继续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以涉及国计民生的商品为重点,积极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实现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全发布。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对网购退换货、公用企业服务、修理和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打击力度。
(一)开展商品质量信息化监管试点工作。具备条件的旗(区)要开展以“互联网+经营者基本信息+产品市场准入信息+产品质量抽检信息”为基础的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信息化监管试点工作,指导经营者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货验收,在满足保障进入流通领域的重要商品“符合法定要求”的同时,实现产品质量责任的可追溯管理,最终达到消费者购物无忧。
(二)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各旗(区)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配合完成自治区工商局、市工商局抽检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各地实际,报经市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审核同意,可自行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市工商局今年重点对日用消费品、儿童用品、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