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3217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概述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
  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金融监管支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推进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   
  2025年5月7日
  鄂尔多斯市推进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
  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市监质发字〔2024〕508号),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质量优质要素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助力我市优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推动助企行动取得实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质量信用为基础,以金融创新为手段,构建“质量信用—增信支持—融资服务—产业升级”服务模式,打通企业融资堵点,降低融资成本,精准提供贷款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提升质量竞争力、拓展市场空间,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惠企质量贷”质量融资增信业务
  1.质量融资增信政策:构建以质量要素为核心的新型融资增信机制,重点支持具备质量创新能力、质量管理优势及质量效益突出的优质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精准扶持,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培育新质生产力。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鄂尔多斯金融监管分局指导各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企业提供“一户一策”专业授信服务,结合企业规模、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合理设置贷款期限、授信额度、利率优惠和灵活的还款方式,相关政策向小微企业倾斜,解决质量融资增信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产生的信贷资金需求。
  2.申请企业基本条件:
  1.依法在鄂尔多斯市内登记注册,连续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具备有关资质或证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
  2.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区)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品牌建设相关荣誉的企业;
  3.荣获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企业、承担国际、全国、自治区级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排名前三位)、企业标准“领跑者”、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主要承担单位、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企业、自治区对标达标示范等企业;
  4.获得自治区专利奖的企业;
  5.通过“蒙”字标认证的企业;
  6.近两年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且结果为满意的企业;
  7.通过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企业;
  8.积极参与鄂尔多斯市强企强链强县建设,开展质量攻关的企业;
  9.设置首席质量官的企业;
  10.生产经营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市产业、环保、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1.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12.近3年无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纳税等方面的不良处罚记录;
  13.符合银行机构要求的相关贷款准入条件。
  3.优化审批流程:各银行机构可根据企业类型、经营规模、风险状况、贷款用途等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对各类支持对象的贷款额度,补充抵押担保等措施缓释风险。银行机构要提高质量融资增信评价能力,建立基于质量要素信息的综合评价体系,并将其纳入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要优化质量融资增信授信审批流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二)完善质量优质企业名单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我市企业质量整体情况,整理并确定质量融资增信企业名录(附件1),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质量融资增信企业名录库的基础上,可依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清单(附件2)扩展名录库,筛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具备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优质企业纳入到名录库内,整理形成本地标准化、规范化、可调整的质量融资增信企业名录库,并推送至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融资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推广“惠企质量贷”质量融资增信业务
  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主动摸排企业融资需求。充分发挥好贴近市场主体、掌握企业需求的实际优势,借助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市场监管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等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节点、业务培训等广泛推广质量融资增信政策和业务指导,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为企业提供业务政策咨询服务,提高银企对接成功率,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各旗区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提升融资服务质效
  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引导金融机构在质量融资增信金融服务工作中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并依托鄂尔多斯市质量优质企业名录对接企业实际融资需求,形成质量增信企业融资需求库,动态更新并向银行机构推送,引导金融机构精准高效开展信贷服务。
  (五)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强化信息共享与沟通
  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企业信用监管审核,防范信用风险。各银行机构按照质量融资增信企业名单,依法合规开展质量融资服务工作,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核、贷后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监管支局在依法依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要做好企业质量信息、信用信息、企业名录、金融政策的共享共用,定期开展业务会商,不断优化服务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各旗区财政局、各金融监管支局要充分认识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动质量融资增信工作落地见效。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统筹推动“惠企质量贷”融资业务,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质量融资增信工作走深走实,提升质量效益型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性。
  (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对企业的政策业务指导和服务,要因地置宜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培训,帮助企业提升质量意识和融资能力,协调推动解决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跟踪评估,确保实效。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辖区企业在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质量信息的归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开展质量融资提供数据支撑。于2025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至少1个工作典型案例,每个旗区全年报送总数不少于2个。
  附件:1.质量融资增信企业名录
  2.质量融资增信要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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