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秋佳节临近,传统美食月饼陆续上市。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食品生产行业高质量发展,从8月27日开始,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中秋节前月饼生产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辖区内的月饼生产企业、生产小作坊作为重点督查对象,食品生产科工作人员深入到生产单位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等重点区域,仔细检查生产单位是否具备相应食品生产加工资质,是否建立并严格遵守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各项制度,是否有原辅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等记录,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控制生产环境和储存条件等情况。督促生产单位把好原料进货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原料加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企业所生产的食品安全合格。
截至目前共检查月饼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4家,主要涉及的问题有原辅料存储、成品标签不规范、生产区存放个人物品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已现场依法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改正。
同时,要求生产单位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进行包装: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二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将剩余所有包装成本占产品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降低为15%;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下的月饼,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剩余所有包装成本占产品销售价格的比例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还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三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提高食品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提升自身水平、规范食品生产行为,从源头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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