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报告 陈云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2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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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职述廉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调研员陈云
       
          2016年,按照局党组的分工,我负责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中心工作,协助分管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的帮助下,经过分管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归纳起来有以下收获。
      一、重点工作有亮点
      一是继续加强我市药械市场的打假查劣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捣毁制售假药窝点。

    2016年上半年以来,我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共接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公安局、达拉特旗公安局、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乌审旗公安局发出的《鉴定聘请书》8份,所附的药品都是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销售的祖传秘方等药品。

    这些药品的特点都是外包装上没有生产企业,没有药品批准文号,没有生产日期,有的只有药品名称,如“黎老七追风透骨抗增生药酒”、“皮肤病特效”、“各种鼻炎特效” “壮骨风湿灵”、“中药减肥颗粒”、“中药祛斑颗粒”等,有的甚至只是透明的塑料瓶中装的药水,或者是塑料袋和纸袋包装的药粉或药丸。

    这些药品在外包装上或说明书中都印有功能主治,有的治疗关节炎、手脚麻木、肩周炎、类风湿关节炎;有的是特效治疗过敏性鼻炎、呼吸道感染,所有的药品都吹嘘是祖传秘方或者是民间验方,立竿见影、药到病除。

    我们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这些隐藏在网络的不法分子的制假售假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目前已对公安部门查获的网络销售的17种假药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函,公安机关已对4名制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批捕。

    二是配合医疗器械科完成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冷链管理定制式义齿备案注册及检验合格证等内容。对我市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内涉及到冷链管理的产品的4家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116家。

    三是迅速开展疫苗核查行动,配合公安机关成立疫苗核查专案组。201646日下午16时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核查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有关情况的函》后,按照自治区局领导的要求,联合市公安局、市卫计委,立即派出人员连夜赶赴我辖区涉药单位鄂托克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核查,对吉林省卫防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剩余其他5个品种的疫苗进行了就地封存,暂停使用,并将核查情况及时进行了上报。2016418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成立了疫苗排查专案组,稽查支队派出2人次协助公安机关排查了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所有疫苗接种点。排查重点是从2012年以来疫苗购进和使用的情况,对每一批次疫苗的供货方资质、购进票据、疫苗批签发报告、冷链运输记录表和付款凭证进行了查看并进行了复印。

    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6台次,监督药品生产企业4家次,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102家次。立案47,结案41件,共处罚没款32万多元;其中不合格药品2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1批次,查处万元以上案件9起。

    二、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监督抽验。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64月中旬开始,对全市涉药单位开展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抽检工作。完成药品抽验318批次,完成医疗器械抽验20批次,保健食品抽验5批次。

        三、配合卫计委开展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督查工作。

    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一视同仁、全面整顿、突出重点、依法从严”和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201659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派出执法人员配合市卫计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对我市大型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药械不良反应检测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促进我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检测工作的健康开展,2016年,我中心配合自治区不良反应中心调查审核、整理汇总了全市不良反应中心机构建制、人员编制、专业结构等基础信息,目前,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编人员共计40人,其中专职人员共计21人,为加大监测工作力度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我中心科学制定2016年度监测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年度监测工作任务,并在2016年初全市不良反应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点评,同时将药械安全监测工作纳入我局目标责任考核,充分调动各旗区中心监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力求监测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 加大宣传,开展培训创良好氛围

    为扩大社会各界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性监测的认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的良好氛围,针对药械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不同情况,我中心深入基层分别开展了业务培训和人员培训,营造了开展监测的良好氛围。在业务培训中,努力提高报表的质量,消除涉药涉械单位对不良反应监测认识上的误区,学会正确区别药械不良反应与医疗事故,熟悉突发群体事件的处置程序和要求。在人员培训中,提高各单位监测人员的监测意识和业务水平,积极推进网上呈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报告,从而对可能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2016年,我中心在市局相关科室的配合下,多次组织针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与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培训,受训人数达300人次,达到了预期效果。除此之外,我中心工作人员还深入医疗机构、社区,在社区大讲堂中向大家宣讲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必要性、重要性,在鄂尔多斯市学术委员会会议中发放了300余份药品、医疗器械宣传资料,并和他们签订了责任状,把我们的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人人重视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中心在5.25化妆品宣传日举办了化妆品不了反应宣传活动,向大家宣讲化妆品使用安全等相关内容,并发放200余册化妆品宣传资料。我们还与市局相关科室配合,对药械市场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二)科学部署,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

    为确保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我中心根据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市局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通过科学部署监测网络,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投入,促进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正常运转。截至目前为止,我市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28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994例,较去年同比增长了18.6%,其中严重病例11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50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72例,较去年同比增长了近12.2%;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64例,距全年100例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向国家药物滥用监测网上报418例药物滥用人员信息;本年度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注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已实现网络监测全覆盖。

    (三)保障安全,加强疫苗监测工作

    为推进我市疑似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保证疫苗的使用安全,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我中心一是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中心等积极配合,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等工作。贯彻执行了2009-2013年度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疑似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例会制度》的各项要求。并针对自治区不良反应中心下发的《关于关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使用安全性的通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联合各部门与各旗区中心密切关注辖区内该药品的使用情况,做到万无一失;二是积极展开疫苗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开展对下级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的检查指导和信息反馈,并制定了发现疫苗异常反应或群体性事件及其他需要关注的疫苗安全性问题及时上报的制度。
       、政治思想有进步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严格要求自己,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本人能够以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够按照两《条例》和《廉政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并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到了公平、公正执法,廉洁办案,全年没有收受任何的礼金和物品及接受宴请,更没有到企业索要财物和报销费用,同时我还利用例会和平时工作中要求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在办案中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办人情案,更不容许在工作中吃拿卡要。

    总之,2016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经过战线同志们的精诚团结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的全年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自己决心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百倍的创新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重托和同志们的信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