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食品相关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到位,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结合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2年3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抽查范围、比例和方法
(一)抽取在鄂尔多斯市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二)抽取比例为20%。
三、抽查内容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相关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
1.对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或者有效身份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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