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现制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请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内市监信字〔2022〕37号)、《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同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开展差异化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开展。
二、主要任务
根据自治区局抽查计划要求,市局结合相关业务条线工作实际,明确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具体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任务安排。各旗区局要在自治区、市局抽查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双月”调度下发的任务总量,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3月底前报市局备案(邮箱:erdssj@163.com)。抽查事项要实现全覆盖,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本辖区市场主体总数的3%,按照检查对象相同,统筹整合相关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
(二)规范开展。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局)要及时将抽查计划和抽查任务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结合“双月”调度要求,按照5月、7月、9月、11月的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检查进度,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在每一次“双月”调度之前,已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的抽查任务均100%完成并公示,全年任务要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项抽查任务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DB15/T 2463-2021)组织实施,确保抽取、检查、录入、后续处理规范到位。
(三)其他事项。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各旗区局、相关科室(局)应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双随机、一公开”查办案件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贺建青 联系电话:811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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