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报告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 刘里程
2024年1月
根据领导班子分工,我协助韩玉光局长分管信用监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建设三个科工作。一年来,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述职。
一、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结合分管工作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真正做到对党忠诚、襟怀坦白,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理想信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同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
二、分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用监管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再部署。二是将34个执法部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实现行政执法部门“应纳尽纳”,检查事项“应查尽查”。三是在全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制定2023版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检查工作指引,全面规范跨部门及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市局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第一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创建单位。四是统筹制定2023年度跨部门及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度,全市共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97批次,检查市场主体2417户。制定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426批次,检查市场主体9046户。实现抽查事项清单100%覆盖,抽查计划100%完成,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五是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及风险预警情况,在年报公示信息等6个领域采取差异化双随机抽查。六是推行群众“票选”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此项工作被市人民政府列为打造“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创新举措(20条)之一。
强化信用提升。一是全面推行年报精细化管理,全市企业年报率达到89.46%。二是与市发改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加强“双公示”“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报送工作通知,截至2023年末,累计归集公示涉企信息630065条。三是加强“异常”“严违”2个名单管理。全市“列异”86344户,“列严”1090户(其中严重违法失信案件1起),移出异常市场主体80016户,移出严违企业341户,同时探索开展“承诺容缺”、“承诺免查”信用修复模式,办理企业承诺容缺127户、企业承诺免查192户。四是制定印发《关于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鄂尔多斯市企业信用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第一版)》、《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名录库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印制《深化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护航市场主体健康成长若干措施》宣传手册,全面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五是与山西省朔州市、陕西省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三省三市跨区域信用监管暨信息共享战略合作协议》,在市场主体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互认方面展开合作,该项工作先后被自治区政府、国家总局进行宣传报道。六是推进信用监管与网络交易监管的深度融合,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新产业新业态市场主体“信用沙盒”监管实施方案》,建立“政企协同”共管共治新模式。此项工作被自治区局作为工作经验写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自查报告》向国家总局呈报。
(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分解调度《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4.0版)》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的6项指标54条任务。年内任务完成率100%。二是推动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有效落实。建立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区率先出台贯彻落实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扶持小微经济发展15项40条工作举措,预设目标完成率在首年度即完成总任务量的59.14%。三是组织完成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估16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圆满完成2023年度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2项牵头指标、13项配合指标填报任务。我局获评“2022年度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成绩优秀单位”。
登记政策指导。一是整治虚假登记,优化市场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假登记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核查机构改革以来登记的央企、国企及其分支机构,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抽查其他市场主体。发现虚假登记国企1户(已注销)、私营企业8户,均由属地登记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二是组织全市登记机关开展经营主体虚数清理,甄别剔除不实登记主体,提升经营主体数据准确性。清查疑似虚数市场主体11665户,确认正常在营状态10239户,依法列异1167户,其他注销、拟注销、暂停营业共259户。三是开展企业跨区经营和迁移设障整治工作。全面指导各登记机关公示公开跨区经营和迁移企业办理流程、申请要件、办理时限并组织开展自查、排查,未发现通过行政手段干预企业跨区经营和迁移问题。四是指导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全年全市系统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5124户,规范引导办理营业执照443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93份,发放宣传资料3358份,查办无证无照经营案件84起,罚款总额28.44万元。
(三)行政审批工作
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有序承接自治区局“两优”专项行动委托下放事项。对下放的2项企业登记事权进行明确,强化属地登记管理。对下放的31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梳理形成市本级“两优”清单,助力提高服务质效。二是落实《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试行异地经营豁免登记,便利市场主体经营流动。三是强化“个转企”培育,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全年全市81户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升级为企业。“个转企”数量居自治区前列。四是制定含14个行业或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放宽登记限制,保障市场秩序。五是推行歇业备案。联合市住建、税务等7部门出台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工作规范,明确歇业期间法律诉讼、社保医保缴纳、公积金缴存及纳税相关政策,为市场主体创造缓冲发展空间。全年全市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市场主体17户。六是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做好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今年以来,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11户,变更64户,注销8户(含分支)。七是强化数据赋能,拓展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数据应用场景,组队参加自治区第一届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分析大赛并取得一等奖的好成绩。
优化行政审批。一是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持续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31项行政许可纳入清单管理。二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全程电子化,累计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子证照5643个,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101个。三是强化“极优”服务,提供“帮您办”“快递邮寄办”等服务,累计为1337户企业提供免费快递邮寄服务,实现“送证到家”。今年9月份,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等11大项40小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政务服务局后,我局还承担着 大项47小项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目前,委托旗区办理事项8项、实施现场核查2项。2023年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总计40487件,日均办件量163件。商标窗口年提供咨询服务1300余人次,提供商标服务业务995件。
(四)其他工作
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基本结束,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5个问题转为常态化整治(目前已销号4个,仅有1个问题因杭锦旗未上报,还没有销号)。
以上是我的工作述职,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