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以下企业进行受理、审核并组织了现场检查验收,同意核发“鄂尔多斯市健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基本信息见附件1),同意核发“鄂尔多斯市伊克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林荫分公司”等23家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基本信息见附件2),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事项基本信息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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